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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是誰真心在照顧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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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是誰真心在照顧爺爺?

 

針對近日某新聞台不實之偏頗報導,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做以下事實澄清:

 

一、  針對授權契約書每月支付新台幣參萬元做以下說明:

1.   101年12月魏丕仁先生與黃永阜(彩虹爺爺)黃孔輝(爺爺香港的親弟弟)簽約後至107年4月支付彩虹爺爺生活費每月新台幣2萬元,另外每月同時支付廖漢秀(與彩虹爺爺相差40歲的陸配)2萬元,因爺爺要求將3萬撥1萬給廖漢秀,我們也加碼1萬給廖漢秀,希望她能用心照顧爺爺。

107年4月至110年10月支付彩虹爺爺生活費每月新台幣7萬元。另外,103年至105年每年過年支付彩虹爺爺過年紅包新台幣2萬~3萬,107年至110年每年過年支付彩虹爺爺過年紅包新台幣6萬元,以上支付彩虹爺爺共新台幣450萬元。(如圖片)

2.   102年2月至107年4月支付廖漢秀每月2萬元或更多,其中103年至105年每年過年另支付廖漢秀過年紅包新台幣2萬~3萬,以上支付廖漢秀生活費共新台幣170萬元。(如圖片)

3.   從101年12月至今,廖漢秀從未與彩虹爺爺同房同床,因此疏於照顧造成彩虹爺爺多次嚴重摔傷住進台中榮總,爺爺住院紀錄就有四次,每次都住院至少一個禮拜,而這四次住院也全都由彩虹文創及魏丕仁先生請全天候24小時看護和彩虹文創員工輪流照顧彩虹爺爺,以上支付彩虹爺爺住院看護費及醫療費共10萬元。(如圖片)

4.   106年彩虹眷村房屋整修時,彩虹爺爺房屋內添購的傢具、廚具、床組、淨水器全都由彩虹文創支付,彩虹爺爺的營養品(亞培、雞精)、看報紙年費也都由彩虹文創支付,以上共支付新台幣15萬元。(如圖片)

5.   廖彥文(廖漢秀女兒),於105年至106年6月擔任彩虹文創會計及販售商品人員,支付廖彥文薪資共新台幣35萬元。(如圖片)後因被抓到與公司康姓經理作假帳,魏丕仁先生原想報警處理,但考量家醜不外揚,所以立刻將兩人開除解雇,自此與廖漢秀結怨。

6.   多年來以彩虹爺爺名義捐款、捐贈物資及文創商品給公益慈善團體、醫院,朔造彩虹爺爺爺良好形象,共支出新台幣20萬元。(如圖片)

7.   綜合以上6點,魏丕仁先生及彩虹文創是支付彩虹爺爺、廖漢秀每人每月各2萬(或更多),不是新聞上所說只給2萬。而從101年12月至110年10月支付彩虹爺爺、廖漢秀、廖彥文共計新台幣700萬元。(不含授權金、讓渡金、幫彩虹爺爺與全球華人藝術網林株楠打官司5年半的費用及水電費)

8.   著作權授權讓渡買斷後,也允許爺爺可以在村內販售彩色影本複製畫,公司一毛不抽還提供場地,這樣的收入每年有上百萬之多怎麼在媒體訪問時都不說,還有那個不該擺的樂捐箱。(如影片2)

 

二、  針對授權契約書產品銷售淨利15%做以下說明:

    剛公證完就挨告!

    101年12月與彩虹爺爺在法院公證簽約後,馬上被全球華人藝術網負責人林株楠告(現被全台多達300位以上藝術家控告詐欺),才發現彩虹爺爺不只簽給魏丕仁先生,還簽了3份契約給全球華人藝術網(偽造不實契約書遭到敗訴),之後魏丕仁先生就開始幫助彩虹爺爺黃永阜和弟弟黃孔輝打了5年半的訴訟官司(最後在107年5月三審定讞勝訴,訴訟費、律師費全都由魏丕仁先生支付)。

    期間隨著官司訴訟時間拉長,彩虹爺爺覺得官司勝訴機會渺茫,怕敗訴後什麼都沒有,所以希望能早日拿到一筆錢度過餘生,在黃永阜強烈要求下,於103年11月彩虹爺爺與魏丕仁先生簽立讓渡書(如圖片)。

    魏丕仁先生當時已用授權金及讓渡金跟彩虹爺爺買斷銷售淨利15%的部分,所以從103年11月起,魏丕仁先生就不用給彩虹爺爺產品銷售淨利的15%,而某新聞台來訪問時,現場我們都已將授權書、讓渡書及生活費單據紙本呈現給媒體記者翻閱拍攝,但報導出來的卻說是“欺壓不付錢、沒給15%淨利、一毛都沒給”,這樣被某些媒體不實且偏頗的報導,把我們打成無情無義的人,情何以堪!

    10年來盡心盡力花錢照顧爺爺的魏丕仁先生及彩虹文創,現在變成了無情無義的壞人,而只會要錢不好好照顧爺爺甚至時常辱罵、欺侮爺爺的廖漢秀變成了保護他的好人,是非巔倒情何以堪!某新聞媒體不完整、偏頗的報導,混淆視聽,讓國際知名觀光景點彩虹眷村的名譽毀於一旦!

 

三、  針對彩虹爺爺被迫離開彩虹眷村做以下說明:

    因廖彥文(廖漢秀女兒)做假帳虧空公款被解雇開除後,廖漢秀開始挾怨報復,不只三番兩次把爺爺帶離彩虹眷村搞失蹤威脅我們要錢,且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騎車去外面找男人玩樂不照顧爺爺(如圖片),經常中午都沒回來煮飯,讓爺爺餓肚子。

    107年4月與彩虹爺爺和黃孔輝(彩虹爺爺弟弟)協調簽立切結書(如圖片),每月除照常支付彩虹爺爺3萬元外,另外支付給廖漢秀3萬元,作為照顧爺爺的費用(廖漢秀是他太太本該理所當然照顧爺爺,但還是由我們來支付保母費),另外爺爺說要給他弟弟1萬元貼補機票錢)所以共計新台幣7萬元,連疫情期間我們暫停營業零收入,並且慘賠上百萬,我們都照常付款。

    直到110年9、10月廖漢秀連續騷擾遊客(如影片2),把爺爺關在家裡反鎖妨礙自由,及經常對彩虹爺爺言語辱罵威脅(如影片1),我們才報備(派出所、里長、文化局、社會局、榮服處)處理。

    爾後廖漢秀將爺爺強行帶走,先後都違反了切結書規定(要求廖漢秀不可帶彩虹爺爺離開彩虹眷村,不可不照顧彩虹爺爺,不可到處造謠生事,如有違背,將停止支付,並要求賠償),才在11月份停止付款,原本希望家醜不外揚,期望廖漢秀會好好的照顧彩虹爺爺,最後非但沒改善反而變本加厲。   

    新聞報導說我們強迫彩虹爺爺離開彩虹眷村,但事實是高齡98歲的彩虹爺爺被廖漢秀強行帶離開彩虹眷村至附近里民家,而廖漢秀卻每天自己回來彩虹爺爺的家1~2次,休息、洗澡,自由進出(如影片3),把彩虹爺爺禁錮在外面,不讓彩虹爺爺回家(如影片3),控制彩虹爺爺的言行舉止,指使爺爺在媒體面前做不實指控,請問廖漢秀居心何在?

    我們多次去探視彩虹爺爺,並希望爺爺能回來彩虹眷村(如影片3),跟大家一起生活,也告訴爺爺我們會先幫你把生活費保管好不再讓廖漢秀把錢亂借或匯去大陸給她的女兒廖彥文買房生活。

 

四、  專門嫁給台灣老榮民為了半俸的廖漢秀(如影片1)

    在大陸已結過婚生過小孩的廖漢秀(40多歲)又從廣西來台再婚,並在台中榮總當看護,10年前,當時88歲的彩虹爺爺受傷住院,由廖漢秀照顧,在照顧爺爺一段時間後,居然也跟爺爺說想跟他結婚。

    那時已經88歲的爺爺說他年紀大了無法自己決定,要與香港的弟弟(黃孔輝)討論,弟弟跟廖漢秀說:你不是已經有老公嗎? 廖漢秀回:他快要死了。弟弟最後又說:妳老公還沒死妳就想嫁人,我哥哥年紀大了我可以接他回香港,我不贊成我哥哥娶妳。

    但事隔沒多久,弟弟黃孔輝來台時才被告知彩虹爺爺已和廖漢秀登記結婚。這幾年彩虹爺爺常常跟我們抱怨訴苦,說廖漢秀把他的積蓄及生活費都拿走了(如影片1),都匯款或現金給她在大陸的女兒和家人買房子好幾百萬,又經常言語恐嚇威脅很兇駡他(如影片1),他很害怕她會殺了他。

    爺爺還常說他的錢被廖漢秀跟她女兒騙光了,他很傷心廖漢秀只愛錢,外面有男朋友。所以兩年前弟弟黃孔輝特地來台灣,幫彩虹爺爺請好了律師要去法院訴請離婚,後因廖漢秀恐嚇要與彩虹爺爺同歸於盡,爺爺害怕不敢去才作罷。

    她也知道爺爺曾經有寫字條給我們,所以就常逼著他寫了一大堆的字條(如圖片),拼命寫我們的壞話也很會說謊編造故事,有嚴重的燥鬱症,每天吃很多藥。去年彩虹爺爺又得知廖漢秀之前借給某人500萬台幣被倒帳相當生氣,一直氣著說要離婚(如影片1)。

    彩虹眷村所有的工作人員,都知道廖漢秀跟彩虹爺爺的事,附近的鄰居和前後任里長也都知道廖漢秀生活複雜,在外賭博不好好照顧爺爺。我們現已與彩虹爺爺在香港的親弟弟聯系,他希望爺爺能早點回到彩虹眷村受我們的照顧,因為疫情他爭取過完年後來台灣,請我們務必要多關心爺爺的健康狀況。

    現已高齡98歲的彩虹爺爺爺有輕度失智(經台中榮總醫師初步檢查結果),且嚴重缺乏營養,爆瘦10幾公斤,身體每況愈下,加上每天被鎖在小屋裡限制行動,我們請求媒體輿論或有關單位來了解關心這件事的真相。我們曾求助文化局、社會局、榮服處、律師、派出所都沒能解決問題,主要他們是夫妻關係,魏丕仁與爺爺畢竟不是家屬或監護人的關係,讓我們很難有立場去介入保護爺爺。

    我們正在努力透過各種管道,能夠趕緊救濟爺爺現在的處境,讓他回到彩虹眷村過他喜愛的生活。

    希望有關部門來訪察,問看看誰是最有良心照顧爺爺的人。

 

    特此聲明                       

 

                                                                                                   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1年1月7日

影片一

影片二

影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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